今年1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和销售的防水材料、低压电器、化妆品、纸制品、线材、床上用品、人造板、装饰门、钢制文件柜、轴承等10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定期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了40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510批次产品,合格437批次,产品抽样检验总体合格率为85.7%。其中:合格率为100%的有2种产品,90%以上的4种产品,80%以上的有3种产品,不足50%的有1种产品。
防水材料 检查了兰州市30家生产流通企业30批次的防水材料,涉及的产品类别主要为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SBS),抽样范围基本涵盖了兰州市生产和经销的防水材料,27家企业的27批次的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0.0%,其中:检查了8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的产品,合格率为100%;检查了22家流通企业22批次的产品,合格率为86.4%。检查结果表明:近几年来由于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和市场的规范,生产企业在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手段的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1批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的柔度指标不合格。二是有2批次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的不透水性和柔度指标不合格。油毡类产品属于国家逐渐淘汰的防水材料,目前主要用于农村以及临时建筑,产品质量差,特别是油毡生产企业掺假和以次充好的现象较为严重。商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质量差的胎体、沥青标号及沥青用量不够是造成油毡类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轴承 轴承属于量大面广通用性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机械基础件,广泛使用于各行各业,其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对机械配套主机的性能、质量、安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次共检查了6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100批次轴承,49家企业的8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0.0%,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3个百分点。检查结果表明: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大中型民营企业,其技术装备完善,技术力量较为雄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连续几年稳定。如:哈尔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人本集团,天水海林轴承厂,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等。而小型企业和个体企业因规模小、技术装备差、质量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较差,有22批次的产品不合格,主要是内径、外径、游隙、宽度、硬度等指标不合格。内径、外径是影响轴承精度、性能的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会造成轴承内、外径尺寸精度离散度过大,超差现象比较严重。径向游隙超标将影响轴承的使用寿命,而且轴承会产生噪音,游隙越大噪音越大,并且直接造成轴承振动不好。径向游隙不合格的共性问题基本上都是游隙实测值超出了标准值范围,它的直接原因是轴承成品装配选套不合适所造成。轴承淬回火硬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是硬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纸制品 检查了31家生产经销企业的48批次的皱纹卫生纸、纸巾纸类及纸杯产品,26家企业的42批次的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3.8%;产品总体合格率为87.5%。其中:检查皱纹卫生纸和纸巾纸类产品36批次,合格率为88%;检查纸杯12批次,合格率为83%。检查结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微生物指标在本次检查中全部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5 批次纸制品的柔软度、抗张强度不合格。柔软度是卫生纸产品的一个重要指标,好的卫生纸应给人细腻、柔软、舒适的感觉,而柔软度差的产品质感硬且粗糙。影响卫生纸柔软度的主要原因是纸的纤维原料、起皱工艺控制调整不合理、表面压花不当等因素。抗张强度是衡量卫生纸强度的一项指标,抗张强度过低将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其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购进的原材料质量较差,直接导致抗张强度不合格。二是有2批次纸杯的杯身挺度指标不合格。杯身挺度不合格的纸杯用手捏起来很软,倒入水或饮料后,端起来时会严重变形,甚至端不起来,影响使用。原材料差,使用的原纸定量低且薄是杯身挺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床上用品 检查了兰州市37家流通企业经销的50批次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2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5.5个百分点。本次检查判定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主要对纤维含量、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以及产品标识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查结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染色牢度等3项指标合格率较高,产品标识和纤维含量不合格仍然很突出,分别占不合格项目的46%。一是有部分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以及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具体表现在没有标注产品基本安全类别、产品型号规格、产品等级和合格证明等。二是有部分产品的纤维含量与标识不符,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装饰门 检查了30家生产经销企业的34批次的产品,28家企业32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3.3%,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94.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9个百分点。有2批次木门的外观质量、浸渍剥离和1 批次木门的扭曲、整体强度不合格。外观质量是直接影响木门使用性能的一项综合性指标。标准规定“涂层应平整光滑;板面不得开胶分层;不得有局部鼓泡凹陷及明显的硬楞、压痕或波纹、砂透等缺陷”。实际检测为不平整、开胶分层并有鼓泡等缺陷;浸渍剥离是指产品经浸渍、干燥后,胶层是否发生剥离,也是衡量木门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不合格会造成木门在遇水及稀释物质时引起开裂、分层、鼓泡等质量缺陷;标准要求木门的整体强度“经沙袋撞击试验,应保持良好的完整性”,实际检测为经撞击试验,有变形。产品的结构不合理,承受力不均匀是致使产品的整体强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扭曲是检查木门是否有平整和变形,该项目不合格将出现不利于安装或安装后密封不严等质量问题。
人造板 本次检查了4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49批次产品,44家企业的46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93.6%,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3.9%。其中检查了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的产品,合格27批次,合格率为90.0%,检查了17家流通企业的19批次的产品,合格率为100%。检查结果表明:省内外一些知名品牌质量稳定,部分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本次检查有3 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不符合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1 批次产品的表面耐香烟灼烧、板面握螺钉力、静曲强度、表面耐磨、甲醛释放量等5 项指标不合格,质量低劣。检查发现:表面耐香烟灼烧和板面握螺钉力指标不合格是近年来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出现的新问题。这2项指标不合格,将导致产品的阻燃性能和抗冲击性能及强度下降。原材料质量差、生产工艺及配方不合理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针对防水建材、低压电器等10类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
(一)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引导市场消费。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通报表扬,予以褒奖(企业名单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公布;对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通报批评,予以曝光。
(二)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对本次监督检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一般质量项目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责令整改;对存在可能造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损害隐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必须依法处罚,包括没收不合格产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组织好验收。
2008年第1季度省级防水材料、低压电器等10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