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要从事厚壁滑动轴承及部套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DQY端盖式滑动轴承系列、ZQ/ZQKT座式滑动轴承系列、ZH动静压座式滑动轴承系列、VTBS立式推力轴承系列、1000MW/600MW/300MW轴承系列及轴承部套件等,广泛应用于高速、重载、高精度、大功率的机械设备。
1、DQY端盖式滑动轴承系列:主要应用于大中型交、直流电动机和其他旋转机械,具有自动调心、噪声振动小、体积小、使用维护方便等优点。通过轴承结构的改进,该系列产品结构紧凑、体积较小、占用空间较小,有利于电机内部空间的布置。
2、ZQ/ZQKT座式滑动轴承系列:主要应用于大中型交、直流电动机和其他旋转机械,具有自动调心、可靠性高、使用维护方便等优点。该系列产品承载能力大,适应较高的转速,能够保持转子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ZH动静压座式滑动轴承系列:主要应用于大型可逆转变速交、直流电动机,如轧钢机、矿井提升机等。该系列产品通过动压、静压联合作用,可满足电动机转子逆转、变速等特殊工况的需求,具有承载能力大、功耗小、磨损小等优点。
4、VTBS立式推力轴承系列:主要应用于水轮发电机、水泵等,具有承载能力大、使用寿命长、负载均匀等优点,应用领域包括水力发电、污水处理、引水工程等。
5、1000MW/600MW/300MW轴承系列:主要应用于汽轮发电机。该系列的主要产品为600MW汽轮发电机可倾瓦轴承,该轴承的轴瓦采用圆形瓦与可倾瓦组合的特殊结构,具有耗功小、温升低、稳定性好等优点,能够满足大容量发电机性能需求。
6、轴承部套件:水电、火电、风电、核电类发电设备及电动机中轴承外围的部件及配套件,包括发电机主轴、水轮发电机蜗壳、汽轮发电机端盖、燃气轮机透平气缸、风电轮毂、机舱、风力发电机机座等。该类产品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而成。
由于不同主机设备在运行工况、性能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与之配套的厚壁滑动轴承需根据主机的不同需求进行设计与制造,因此厚壁滑动轴承无法进行大批量生产,呈现小批量、多品种、多规格的特性,于是形成了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一一按订单生产、以销定产。本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我国轴承行业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长足发展,已形成较大的经济规模,我国已成为世界轴承制造大国。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已形成五大轴承产业集聚区,分别为瓦房店轴承产业集聚区、洛阳轴承产业集聚区、苏锡常轴承产业集聚区、浙东轴承产业集聚区、聊城轴承产业集聚区。除此之外,还有一批分布在全国各地具有特色的专、精、特、新企业。
我国轴承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只是轴承产销大国,离强国还有一定距离。我国轴承行业依然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轴承行业低水平扩张、低效益运行的粗放式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缺少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全行业以技术模仿和技术跟踪为主,缺乏自主创新;高端轴承自给率低,依赖进口,国产轴承技术薄弱,性能和质量难以满足高端主机装备需求;国内轴承同质化、低端化竞争激烈,行业去库存、去产能、调结构的压力很大,需要进一步整合调整。预计未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工作效率、可靠性和精度,以及产品高端化、绿色化与品牌化将成为我国轴承行业发展趋势。
滑动轴承行业作为通用设备行业的细分领域,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装备制造业以及产业政策影响。滑动轴承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关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影响滑动轴承行业的景气度。滑动轴承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季节因素影响不明显。
公司是我国厚壁滑动轴承领域的重点企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研发、设计与制造能力处于行业前列,在市场占有率、技术开发、生产工艺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也均居行业前列。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加大。面对国内外疫情的蔓延和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障全体员工防护安全的同时,多举措推进复工复产,努力保持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恢复,降低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3.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328.35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59%。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和预算管控,通过库存控制、生产计划管理、流程改进、供应链协同优化、质量管理等诸多层面的管理,强化细节成本管理,消除各个环节的浪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入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建设,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生产设备和自主研发等途径,公司数字化生产程度不断提升。公司与高校合作,经过不断地技术攻关,开发出了轴瓦合金层激光熔覆3D打印增材制造技术,成功解决了巴氏合金与铁基结合强度偏低的难题,使公司成为国内首家运用巴氏合金3D增材制造技术批量化生产滑动轴承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按计划全部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社会和高校等渠道引进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充实了经营管理队伍;注重人才培养,根据不同的岗位,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多种内容的培训,以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满足员工对自身职业能力提升的需求;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适当激励留住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在浙江省诸暨市建工东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建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蔡乐华先生、王社坤先生、余关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3.34万元,同比增长38.28%;实现营业利润-3,132.49万元,同比下降7.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52万元,同比下降13.18%。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267.52万元,净利润-3,267.52万元,本年度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4.97万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2.55万元。因公司不存在未分配利润,本年度的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1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建南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铁财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3.34万元,同比增长38.28%;实现营业利润-3,132.49万元,同比下降7.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52万元,同比下降13.18%。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其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000,000.00元(不含预付承销费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5,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78,156.2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4,421,843.7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69号)。
注:差异系2014年1月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69.50万元以及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6,024.7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开支,形成资金节余。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60,247,308.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存款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本期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4,421,843.79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44,17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为70,251,843.79元。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70,355,987.40元,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56.36元。
经2019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7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期未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18日,公司已将上年度补充流动资金的64,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2019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0年度公司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累计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8,000,000.00元,到期赎回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8,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57,021.92元。
经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应付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定期保证金账户,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等。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存出保证金余额9,663,022.71元。2020年度,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使用上述保证金9,663,022.71元。
1、关于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730,282.16元,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695,012.85元,本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4,958.07元。
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研发场地建设方式的议案》。具体调整方式如下:研发中心大楼由原先的五层框架结构建筑改为单层厂房设计,总建筑面积由原先的7,500平方米调整为7,050平方米,该厂房、试验厂房将联合建造,并与“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的联合厂房进行连接。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受国内外经济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拟转投市场需求量旺盛且自身优势明显的甲板机械行业进行研发,研发的产品及技术主要用在民用及军用船舶、钻井平台等领域。据此,公司决定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扣除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8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因“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所选设备符合当时要求,但随着设备技术的升级改进及工艺要求的提高,原选用的部分设备己不能很好地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更好的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的部分设备进行优化调整。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项目施工产生一定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未达预期,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放缓了对“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如本专项报告三(二)1所述,2014年1月13日,公司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未能按原承诺投资总额实施投资,虽该项目中已结转固定资产的设备可以提高产品的镗、铣、划线工序等效率,但不具备完整单独生产产品的能力,因此无法单独形成生产能力并单独核算效益。
如本专项报告三(二)3所述,2017年4月24日,公司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项目扣除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研发的产品及技术主要用在民用及军用船舶、钻井平台等领域。该项目不形成生产能力。
如本专项报告三(二)1所述,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4年1月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695,012.85元。
如本专项报告三(二)3所述,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扣除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甲板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000,542.43元。
[注1]“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中使用募集资金采购的生产设备系自2020年1月起陆续进行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最后一批生产设备于2020年12月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86.89万元,毛利2,255.94万元,净利润-972.85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或“公司”)拟与关联方诸暨凯顺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顺铸造”)发生销售原材料、废料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建南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凯顺铸造的股东黄丁丰先生与公司董事长何建南先生是表兄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2021年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公司2021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何建南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抵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及新会计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承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