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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深市上市公司公告(1月2日)

2024-11-22 08:26:53 1 来源:杏彩体育官网入口 作者:杏彩体育官网登录网址

  盈趣科技002925)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1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67%,最高成交价为17.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45.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捷荣技术002855)发布公告,该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告显示,目前公司股票市盈率为负,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7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11%;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0.33万元,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均为亏损。

  智微智能001339)披露异动公告,目前公司鸿蒙系列产品尚处于开发测试阶段,暂未形成销售订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ST002740)发布公告,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3年12月22日起低于1元,截至目前,已连续6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相关规定,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将会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情形并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仍为负值,2023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届时公司将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并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ST围海002586)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3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3]4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冯婷婷、汪文强、付显阳、李威、王可飞、唐建新、胡寿胜、宋敏: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围海)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一、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冯婷婷、汪文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付显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李威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五、对王可飞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六、对唐建新、胡寿胜、宋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辉丰股份002496)发布公告,该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家庄市赵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冀0133民初3582号。

  公告显示,原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被告: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凯公司”)。第三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佰事达公司”)。第三人:郭俊辉,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第三人:郭俊梅,系佰事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郭俊辉系兄妹关系。

  该案由为辉丰公司与瑞凯公司关于公司解散的纠纷,原告请求①依法判令解散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据悉,2015年辉丰公司增资瑞凯公司后,辉丰公司持有瑞凯公司51%的股权,佰事达公司持有瑞凯公司49%的股权。因股东之间形成僵局、公司治理形成僵局,辉丰公司已对瑞凯公司失去控制,请求瑞凯公司解散。

  歌尔股份002241)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63.2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5元/股,支付金额为1.77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智微智能发布公告,该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智微智能,证券代码:001339)于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近期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开源鸿蒙合作开发协议》,携手打造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市场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鸿蒙系列产品尚处于开发测试阶段,暂未形成销售订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协议履行及订单落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欧克科技001223)发布公告,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8,880.1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累计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7.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共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8.67%。

  智微智能1月1日晚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近期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开源鸿蒙合作开发协议》,携手打造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市场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鸿蒙系列产品尚处于开发测试阶段,暂未形成销售订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格力电器000651)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累计9189.8万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63%,最高成交价为33.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浩通科技301026)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12月29日,董事林德建,监事余志灏、朱晋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合计减持61.03万股。

  智微智能披露异动公告,近期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开源鸿蒙合作开发协议》,携手打造开源鸿蒙物联网终端及计算机产品,市场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鸿蒙系列产品尚处于开发测试阶段,暂未形成销售订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格力电器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更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联系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兵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其内部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方自维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方自维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方自维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公告显示,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长虹华意000404)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78.10万元(含本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额538.0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振芯科技300101)1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简称“国星通信”)近日收到某客户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交易金额合计为约1.1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47%。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北斗产品的市场份额,体现了公司北斗产品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对公司后续拓展北斗应用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泓淋电力301439)发布公告,2023年8月17。